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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成都工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2016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2016年04月21日 16:36 经管学生办 

各班团支部:

2015年以来,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团组织的关怀指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内容,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大学生成长成才,在青年思想引导、团的自身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学生团体建设等方面的建设过程中,涌现了一大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团员干部和青年团员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努力把我院各级团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团组织。按照学校团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全院开展2015—2016学年 “五·四”评优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及个人。现将我院各项评优细则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本届评选表彰的奖项有:优秀团支部、雷锋式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优秀共青团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雷锋式优秀志愿者、优秀社会实践个人。

二、参评条件

1.  优秀团支部

(1)班级团支部机构健全,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2)团支部认真开展引领团员思想、服务团员成长工作;  

(3)支部成员学习成绩整体良好,无违纪行为;

(4)积极开展各项具有特色的支部活动;

(5)班级团支部工作正常,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扎实,能够积极并按时收缴团费,注意发展新团员工作,认真做好“推优”工作;

(6)班级团支部风气好,支部成员勤于学习、朝气蓬勃、团结向上;

(7)支部委员能不断探索支部工作方法,胆大心细地开展团内工作,              开创支部工作新局面;

(8)班级完成网络志愿者注册人数;

(9)校级、院级活动的参与度较高。

2.  雷锋式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良好社会影响;

(2)成立半学期以上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且网络完成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组织人数95%以上;

(3)有健全、规范的组织管理机制;

(4)遵守志愿者总队规章制度,按时上报材料;

(5)有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的代表性志愿服务项目,参与人数原则上占集体人数95%以上,一学年累计集体服务总时数不少于30个小时;

(6)经常性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7)组织结构健全、分工合理、团结协作,成员奉献意识强、精神面貌好、信息宣传工作突出以及活动在校内外具有广泛影响;

(8)注重青年志愿者服务意识技能、综合素质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高,青年志愿者队伍具有较好的群体基础;

(9)校级、院级活动的参与度较高。

3.优秀共青团团员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向上,  不参加与迷信活动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具有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品德良好,乐于助人,勇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

(2)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

(3)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4)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政治立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5)热爱团组织、有责任心,能够积极配合支部开展工作,能起先锋表率作用; 

(6) 勤奋学习,力求向上,有明确的目标,在本年度无成绩不及格和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4.优秀共青团干部

(1)成都工业学院共青团员;

(2)具备“优秀共青团团员”的基本条件;

(3)工作积极、主动、大胆,作风正派,诚实谦虚,密切联系群众,有自我批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所负责的团组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出了贡献;

(4)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原则,有高度政治觉悟; 

(5)以服务同学为宗旨,积极工作,以身作则,为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6)热爱共青团工作,作风正派、工作扎实,学习勤奋,得到党组织的好评和团组织的肯定; 

(7)能在团员青年中树立较好形象和威望,并在该年度无成绩不及格和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5.雷锋式优秀志愿者

(1)高度认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2)须为志愿者总队或班小队注册队员;

(3)参加志愿服务时数20小时以上。

(4)遵守志愿者章程,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

(5)对志愿者工作具有饱满的热情,具有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起模范带头作用;

(7)在本年度无成绩不及格和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6.优秀社会实践个人

(1)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多个活动中表现突出,有重要贡献;

(2)在实践中得到充分锻炼;

(3)参加过“三下乡”活动并呈交一份个人实践报告;

(4)遵守校纪校规,从未受过纪律处分,勤学敏思,尚德修身,身先垂范,贡献突出;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有方法,工作有思路,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注重提高综合素质; 

(6)在本年度无成绩不及格和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

各班级、团支部进行各个奖项的评选推荐工作,学院党总支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并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具体评选程序为:

1、推荐与申报:各个奖项由各班级依据参评条件确定推荐对象,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后,书面和电子材料汇总到学院团总支。申报优秀集体的班团支部除了提交评选材料外,增加现场展示及答辩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审查:学院党总支负责对参评对象进行复审工作,产生候选个人和集体,确定拟获奖名单。

3、公示及报批:拟获奖名单将在学院(德五楼四楼)外墙公示栏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到书记邮箱反馈:1060201282@qq.com。

   4、表彰:由成都工业学院校团委下发文件,并对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团员、雷锋式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雷锋式优秀志愿者、优秀社会实践个人、优秀社团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工作与宣传五四精神结合起来,促进我学院青年发展。

3、各班级于2016年4月27日前,将推荐参评对象名单及推荐登记表含事迹材料,报学院团总支。所有填报的文字资料(四号仿宋)统一为A4纸打印交学院学生办公室(德五楼3432),并发送电子文档

联 系 人:郑碧文 

邮    箱:592980234@qq.com

联系电话:15882276124

    附件:1. 优秀团支部推荐表

      2. 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3. 优秀共青团团员推荐表

4. 雷锋式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推荐表

      5. 雷锋式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6. 优秀社会实践个人表

7. 优秀社团推荐表

8. 推荐总表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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