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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评定奖学金的通知


2016年04月21日 16:38 经管学生办 

根据学校规定,新一轮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展开。在2016年,奖学金评定办法将根据成工院〔2016〕1号《成都工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班务必在2016年3月15号之前整理好本班奖学金名单,填写好本班奖学金表。为了更准确地完成奖学金计算,特此通知:

 

 一、奖学金人数分配及计算

1、学校分配的人数:

2、奖学金人数的计算及奖金:

甲等奖学金500元/人,按全班可参评学生人数的3%评定。

乙等奖学金300元/人,按全班可参评学生人数的7%评定。

丙等奖学金200元/人,按全班可参评学生人数的10%评定。

二、奖学金计算方法

按总成绩排名先后进行评选,其中:

总成绩=学期德育成绩×20%+学期学习成绩×80%;

学期学习成绩按如下标准进行计算:

学期学习成绩=∑(考核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学期总学分;

(考核课程为除公选外的所有课程)

奖学金名单(电子档)格式如下:

班级

学号

姓名

学生编号

奖励等级

综合成绩

1303011

01

张三

2013110331

99.00

备注:为了方便学习部统计和减少学习委员的工作量,请一定按照要求填写表格。

    三、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处分,操行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四)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者优先;

(五)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学生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降等或取消其奖学金参评资格:

1、二年级、三年级专科学生未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的;

2、三年级专科学生未通过英语三级考试的;

3、三年级、四年级本科学生未通过英语四级考试的;

4、对于三年级、四年级本科学生未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的,为鼓励学生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在同档次奖学金评定中通过等级考试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提升一个奖学金等级,相应的就降低一个等级;

注:第五条前三项为必须条件,第四项根据本年度计算机二级过级情况实际进行,解释权在经管学院学生办。

(六)有重修科目、补考科目或缓考科目及在评审期间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参评资格。

评定奖学金,应按上述条件全面衡量,坚持标准,突出实绩,综合评定;评选依据为前一学期学习、综合表现情况。

四、班级挂科率计算方法:

挂科率=挂科人次/(参考人次*考试科目(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100%

格式:

班级

参考人数

考试科目

挂科人数

挂科率

09333

35

8

5

5\35*8*100%=1.79%

 

成都工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3月

以上评定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学生办公室,如果有疑问,可以致电或发邮件至经管学院学生表彰及奖励领导小组。

电话:87992135  柳书记  张书记

邮箱:1060201282@qq.com    4640151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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