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学院“三金”评定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名单上报学校学生处资助中心。
如遇上级部门名额调整,调整后学生金额等级和名额将做调整,具体情况另行公示。
公示期间意见反映渠道:
党总支书记电话:028-87992135
党总支书记邮箱:464015117@qq.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