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
依据成都工业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成都工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暂行办法》,经济与管理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由学生本人上报,班级组织选评,报院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我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意见反映渠道:
党委副书记电话:028-87992135
党委副书记邮箱:9898897@qq.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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