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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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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2024年10月25日 20:28 经管学生办 

各有关单位及课题负责人:

根据《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发展中心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2024年度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科研项目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项目结项。2020年以后立项的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发展中心有关科研项目,含2021年申请延期尚未结题的相关科研项目。

(二)项目清理。对于2020年立项项目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中心将予以撤销。

二、结题程序

(一)课题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发展中心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报书》,并提交课题成果材料。

(二)中心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结题项目并下发结题证书。

(三)逾期未结项课题根据《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发展中心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清理,并按规定收回课题结余资金或全部资金。

三、结题要求

(一)纸质材料要求

以下所有结项材料A4纸型于左侧装订,审批书和最终成果可制作颜色淡雅,美观大方的封面。

(1)《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发展中心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报书》(2024版)报送一式2份(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

(2)结项成果包括项目最终成果简介、项目最终成果和项目阶段性成果(按项目最终成果简介、项目最终成果、项目阶段性成果的顺序合订一起),共需4份(1份实名材料,3份匿名材料,匿名需隐去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

(3)结项成果《知网》查重检测报告(提交报告首页纸质版和全文电子版)及文字复制比情况说明各1份,合订于结题成果后。

(二)电子材料要求

(1)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发展中心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报书;

(2)最终成果简介;

(3)最终成果。

(格式要求: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格式命名,其中最终成果简介用成果名称后加简介做标题,最终成果用成果名称做标题,所有文档均为WORD格式)

四、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2024年11月20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8)87992134

电子邮箱:547419940@qq.com

报送地点:成都工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德五楼3424室)

四川省无人机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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