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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2018-10-22 14:00 经管学生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安排,现就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建设任务。面向全国高校首批培育创建10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00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0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开展万名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建设周期为两年,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国高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全国高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二、基本条件

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含高职高专院校、民办高校)及其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校、院(系)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基层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党组织,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及方法步骤,综合评估工作基础,统筹确定建设任务,精心谋划预期成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培育创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党委,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四个过硬”,所属院(系)党组织要普遍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党委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模范发挥党委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事业取得优异成绩。

2.近五年来,学校党委曾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表彰,或在上级党组织最近一次开展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中获得“优秀”或相应等次,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学校多名师生获评全国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

3.近三年来,学校党委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过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4.符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高校党委)》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1)。

(二)培育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院(系)党组织,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系)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优化院(系)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配强。

2.近五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院(系)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3.近三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符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2)。

(三)培育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基层党支部,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3)。

(四)全国万名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

每年面向全国万名高校院(系)党组织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开展示范培训,优先安排入选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项目的党组织书记参加培训。结合培训课程安排,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面上培训和专题研修相结合的方式,以专题辅导、案例介绍、经验交流、主题展览等方式全面展示培育创建工作成果。

2018年下半年,将举办全国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精品研修班、4万名基层党支部书记网络示范培训班,其中网络示范培训将涵盖全国所有民办高校党支部书记。

三、组织实施

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在教育部党组领导下,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中期评估、验收巩固四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18年7月—2018年8月)

高校党委应专题研究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确定本级党组织及所属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高校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见附件4),并准备支撑材料。相关材料报送前须经学校党委审核把关。报送要求如下:

1.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委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每校“党建示范高校”项目限报1个,“党建标杆院系”项目限报1个,“党建样板支部”项目限报2个,经属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

2.其他地方高校由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组织遴选后申报。“党建示范高校”项目,每省(区、市)限报1个;“党建标杆院系”项目,本地区地方高校50所(含)以下的限报2个,51—100所(含)的限报3个,100所以上的限报5个;“党建样板支部”项目,本地区地方高校50所(含)以下的,每省(区、市)限报15个,51—100(含)所的限报20个,100所以上的限报25个。

3.民办高校参加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实行计划单列,由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组织遴选后申报,每省(区、市)“党建示范高校”“党建标杆院系”项目各限报1个,“党建样板支部”项目限报5个。

4.“党建样板支部”项目,重点面向教职工、本科生党支部建设,依托科研平台、重大项目、创新团队设置的党支部要占一定比例。项目中单列100个计划,用于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具体办法另行通知,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各高校(含部委属高校)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以光盘刻录形式),由属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统一汇总后,于2018年8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按照“标准引领、专家评议、实地考察、组织统筹”的原则,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对材料进行初审,组建专家组进行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实地考察“党建示范高校”等项目入选对象后,按程序进行公示,报教育部党组审核确定正式入选名单。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对入选的校、院(系)党组织,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二)创建达标(2018年9月—2019年8月)

入选的校、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和《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党建示范高校”,要着重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等出成果;创建“党建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党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中期评估(2019年9月)

教育部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应于2019年8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进行考核评估,相关意见及时反馈建设单位。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有关建设成果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http://www.sizhengwang.cn)等平台上集中宣传展示,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高校党建教材编写、典型案例结集出版等工作,面向全国高校推广应用。

(四)巩固验收(2019年10月—2020年8月)

各建设单位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2020年7月前,教育部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各建设单位应于2020年5月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相关成果原则上不能少于“四个一”:即,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高质高效运作1个新媒体平台,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专家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2020年8月公布评定结果,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严格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各建设单位所在高校党委,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实际,为入选校、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入选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附件:

1.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高校党委)

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

3.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4.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5.部分其他部委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7月5日


附件1

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高校党委)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把方向过硬

1.1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健全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深入推进进学术、进学科、进课程、进培训、进读本,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牢牢把握党对学校的领导权,把党的建设贯彻办学立校全过程,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统筹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注重发挥党的建设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牵引、保障作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1.2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鲜明的政治方向、服务面向、育人导向。

(1)充分发挥学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做到对本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本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四个坚持不懈”要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准确把握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坚持“四个服务”的要求贯穿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确保高校党建工作方向和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双一流”建设同向同行。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等人才培养体系,着力构建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等“十大育人”体系,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有效宣传引领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养和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管大局过硬

2.1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坚持党管改革发展,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1)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确保学校党委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始终使学校各项工作遵循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

(2)善于把握高等教育规律,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着力解决学校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力量建设,落实院(系)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配备要求。推进党员干部队伍培训常态化长效化。

(4)坚持党管人才,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做好人才政治吸纳,充分发挥人才作用。

2.2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学校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协同配合、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责任明晰、基层单位具体执行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运行有序。学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推进落实党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学校党委常委。

(2)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学校党委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健全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联系院(系)党组织和师生党支部制度。持续推进学校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建立后进基层党组织常态化整顿机制,定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强化党建工作资源投入和条件保障。

(3)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联系指导、问题研究、校内巡查、党内通报、工作问责等机制。认真落实课堂教育教学管理、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网络意识形态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重点工作对象教育管理、社团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责任。加强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建设,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落实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2.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地反对“四风”。

(1)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违纪行为查处及时,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机制不断完善。

(2)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有效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学校党风正、校风清、学风好、作风实。

3.做决策过硬

3.1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健全细化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工作机制运行良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情况向上级报告制度执行到位。

(2)党委书记、校长带头当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维护者和实践者,带头增进班子团结,保持经常性沟通,重大事项提前充分交流意见、形成共识。

(3)加强对院(系)班子建设的指导,推行院(系)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党员院长(系主任)一般同时任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党员副院长(系副主任)一般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院(系)党政正职一肩挑的,配备专职常务副书记。

3.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机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制度健全,大学章程完备,内部治理结构合理、运行有序,依法治校扎实推进。

(2)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清晰、边界明确、运行顺畅、落实到位。

(3)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规则清晰、落实到位,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4.保落实过硬

4.1紧紧围绕学校党的建设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各项任务,抓调研谋划、抓落实推进、抓监督检查。

(1)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注重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等各项任务抓调查研究、抓统筹谋划,把握大势趋势,抢抓发展机遇,决策科学合理,工作求真务实。

(2)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法制保障、督查督导、评估检查、奖惩激励等办法,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落实。

(3)督查督办机制健全,监督检查及时有效,督查结果充分运用。

4.2对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和事关师生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严格把关、负责到底。

(1)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担当,对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和师生根本利益的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

(2)坚持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院(系)、基层党支部,联系专家人才、优秀青年教师等制度。严格落实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讲党课、讲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

(3)校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强化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担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责任体系。

附件2

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

1.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有效宣传贯彻执行,保证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1)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师生的“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通过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

1.2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强,议事决策水平高。

(1)院(系)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边界明确、运行顺畅,决策议事规则清晰规范、执行到位。

(2)院(系)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有关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对重大事项的把关作用充分发挥,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3)院(系)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明晰,集体领导、党政分工负责、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顺畅,围绕院(系)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统筹谋划、科学决策,推动院(系)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2.政治把关作用到位

2.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

(1)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落实到岗到人。

(2)网络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到位,注重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网络阵地管理,做强正面思想舆论,做好舆论引导、舆情应对工作。

(3)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程序规范、责任明晰、成效突出。

2.2加强对院(系)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学生社团等的引导,管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1)院(系)党组织定期研究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学生社团建设发展工作,明确专门院(系)领导或党员干部联系指导开展工作。

(2)严格执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等审批把关、指导管理。

(3)统筹课堂教学、教材建设、项目资助、对外交流等工作,着力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国际学生教育等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3.思想政治工作到位

院(系)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强。

(1)院(系)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定期调研分析党员和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加强师生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坚持院(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讲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

(3)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结合院(系)专业设置,深入挖掘思政元素,统筹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和践行,加强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建设。

4.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

4.1对师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推动到位,基层组织设置合理、按期换届。

(1)坚持院(系)党组织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制度,推动高校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基层党支部。

(2)优化党支部设置,在按院(系)教学科研机构设置教师党支部、按年级或院(系)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团组织、创新团队等建立师生党支部。建立提醒督促机制,所属党支部按期换届,严格按照程序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3)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善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后进党支部常态化整顿机制,相关支部有效转化、提升达标。

4.2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经常性教育有序推进,党内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扎实有力,党务公开、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制度执行到位。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执行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落实到位。

(2)严格党员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有序,党费收缴管理规范。做好党内统计工作,加强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推动院(系)党务公开。

(3)组织师生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攻坚克难,承担重大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积极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努力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

(4)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综合运用“四种形态”,重点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师生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改正。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报请上级党组织研究批准,按程序作出党纪处分、组织处置。

4.3师生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全面覆盖。

(1)认真履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责任,做好“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选配、培养、使用等工作,力争3年内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

(2)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

(3)坚持院(系)班子成员联系师生党支部制度,建立党支部书记工作考核机制,推进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4.4在高层次领军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明显。

(1)细化年度教师党员发展工作安排,指导教师党支部切实做好在高层次领军人才、青年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院(系)党组织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帮助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2)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做好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4.5专职组织员配齐配强。

(1)推进组织员队伍建设,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

(2)加强组织员培养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党建、党员发展、党内监督等方面的专职专责作用。

5.推动改革发展到位

5.1谋划推进、保障落实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等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安排坚强有力。

(1)强化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治引领、思想凝聚、组织保证等作用,深入谋划部署、扎实推进落实院(系)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2)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工作,团结凝聚、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院(系)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安排,取得优异成绩。

5.2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维稳工作体系建设有机融合。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业绩突出。

(1)做好院(系)统战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引领,抓好民族宗教等工作。

(2)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加强院(系)工会、教代会工作和共青团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服务和联系。

(3)全方位管理重点事项、重点对象、重要节点、重要阵地,健全完善师生安全稳定教育体系、综合防控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

附件3

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教育党员有力

1.1突出政治功能,党员教育扎实有效。

(1)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支部的决议,支部党员、干部师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2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严格规范。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2)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

2.管理党员有力

2.1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扎实有效。

(1)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注重政治合格,端正师生入党动机。教师党支部积极团结凝聚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符合条件的及时吸收入党。学生党支部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严把“质量关”,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2)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按规定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党员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务实管用、常态长效。

(3)按年度组织师生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

2.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1)教育引导师生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

(2)教育引导教师党员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的表率,学生党员努力成为“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勤学、修德、明辨、笃行”“六有大学生”的表率。

3.监督党员有力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

(1)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员行为,教育引导党员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严守纪律底线。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2)及时掌握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和解决问题。

(3)党支部一般每学期末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支部工作,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党员一般每年向党支部汇报1次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

(4)党员组织处置等措施有效运用、稳妥有序。党员退出机制健全,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4.组织师生有力

引领带动师生投入中心工作的动员力、实效性强。

(1)积极参与本单位重要事项讨论决策,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最大限度地把师生组织起来,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2)教师党支部团结带领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学生党支部积极参与班级、年级、学生组织管理工作,引领优良班风学风校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

5.宣传师生有力

5.1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

(1)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引领师生听党话、跟党走,把师生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组织落实。

(3)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有效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侵蚀,教育引导师生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

5.2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

(1)注重发现挖掘师生身边典型,深入提炼树立具有较大影响力代表性、可学习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典型事迹。

(2)充分利用校园内外、网上网下等宣传平台,通过组织宣讲报告、座谈交流、文化文艺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广大师生学做先进、争当先进的深厚氛围。

6.凝聚师生有力

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

(1)教育引导支部党员、任课教师深入挖掘提炼各门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发挥“课程思政”育人功能。

(2)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支部党员、单位教师论文选题、科研立项、教学改革等工作中,推进师生遵循中国特色学术评价标准和科研评价办法。

(3)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贯穿师生专业课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等过程,增强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的实效性。

(4)关心了解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及时回应师生重大关切,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侵蚀,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积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7.服务师生有力

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健全有效。

(1)坚持以支部党的建设带动所在单位团组织、工会组织建设,常态化做好联系、服务师生工作。

(2)健全困难师生关心帮扶机制,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开展服务、帮扶、慰问等活动。

(3)搭建交流平台,丰富服务载体,及时了解、听取、回应师生意见和诉求,把党支部建成党员之家、师生之家,增强师生归属感获得感。


附件4

□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

申报书

学校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6月


基本信息

负 责 人

姓 名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联 系 人

姓 名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联系地址

建设单位

(学校/院系/支部)

创建类型

□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项目建设

起止年月

2018.9—2020. 8

工作基础

[包括:本单位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组织机构、专职队伍情况,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安排、重点举措,取得的进展成效、工作经验、标志性成果等。可附页。]


建设计划

[包括:两年建设周期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各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举措,经费预算(示范校按每年50万元,标杆院系按每年10万元,分别列出年度预算和两年总预算)等。思路、目标、计划和举措要科学合理、重点明确。可附页。]

预期成果

[包括:分别列出各年度的预期工作成效、预期创建成果和预期推广成绩,每年度具体成果至少列明2项。可附页。]


工作保障

[包括:配套政策、资源投入、软硬件设施、经费支持、条件保障等。可附页。]


学校党委意见

[应明确说明是否经过学校党委研究,是否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意见

[应明确说明是否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有关支撑材料另附。

附件5

一、部分其他部委属高校名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

外交学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华女子学院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民族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华侨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暨南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

二、部省合建高校名单

河北大学

山西大学

内蒙古大学

南昌大学

郑州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西藏大学

青海大学

宁夏大学

新疆大学

石河子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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