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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在校重修考试》的通知
2018-05-17 14:54 学生添加新闻 

各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在校生重修考试将于2018年5月21日开始。学生登录正方教务系统个人账户,在“信息查询”的“学生考试查询”中查看具体的时间、地点安排;各院(系)按照在校重修考试安排做好在校重修考试组织工作,并提醒重修学生注意以下几点:

一、考生凭考试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本次重修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若无证件,考生需提前到院办理证明,证明需有学生近照,且相片上盖有院(系)鲜章),如考生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监考老师有权拒绝学生参加考试

二、考生提前15分钟到考场对号就座,迟到30分钟以上者,禁止进入考场。考生领取试卷后,先核实试卷与考试课程是否一致,并将班级、姓名、学号、考试座位号填在指定位置。

三、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信设备带入考场,不得将书籍、作业本、参考资料等放在座位上(开卷考试除外),不得使用自己的草稿纸,不得互借计算器、三角板等一切考试用具。

四、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一旦发现作弊,监考教师立即中止其考试,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院(系)或教务处,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未安排考试的重修课程,重修学生于2018年6月1日前与重修任课教师联系,按重修任课教师要求参加该门课程重考核。

六、未尽事宜,咨询相应开课院(系)或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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